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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绵阳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录取重要公告


2023年招生录取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今年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根据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招考文件的规定,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将我校2023年招生录取有关重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禁令,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不准”、“十严禁”、“三十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招生纪律要求。


(二)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非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介入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唯一职能部门。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要谨防上当受骗,若因受骗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和家长一旦发现有人假冒、盗用我校招生之名从事非法招生活动,或正在实施其他招生诈骗行为的,请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取得联系。

联系电话为:

0816-8335587、6285111、6285222


(三)

我校录取工作7月中旬陆续进行,在录取期间,填报我校的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在各省(市、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投档后到正式录取前,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直接与考生电话沟通相关录取情况、核对考生信息等。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转交录取通知书,直接按照考生报名时所留地址及收件人姓名通过中国邮政以专用特快方式寄发《绵阳城市学院录取通知书》。考生可以根据我校提供的EMS邮件号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网(www.ems.com.cn)上查询通知书邮寄去向,请各位已录取的新生注意查收。


五)

根据《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招生实施规定》文件第八章(第27条)规定,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退档或换录。


(六)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各专业相关收费标准将在我校《2023年新生报到指南》中明确告知。



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朋友们

务必认准官方发布平台

通过官方平台查询最终录取结果



01

各省级官方平台查询


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


02

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登陆我校官网

https://www.mycc.edu.cn

或招生网

http://zs.mycc.edu.cn 

进行查询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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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党委宣传部

供稿|招生工作处

排版|覃倩

审核|王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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